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单位和个人网厅增加修改基础信息功能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3〕367号),提升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持续对全市缴存单位及个人缴存登记信息进行完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单位缴存登记信息

 

完善单位缴存登记信息是指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账户过程中或事后,发现单位信息有缺失或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完善单位缴存登记信息。

 

治理方法:

 

中心以定期发布通告或电话通知方式进行提示,引导单位通过单位网厅和服务网点等渠道完善单位缴存信息。

 

中心设立系统控制,对单位缴存登记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将限制单位缴存类业务办理。

 

二、完善个人缴存登记信息

 

完善个人缴存登记信息是指办理缴存登记设立个人账户过程中或事后,发现个人信息有缺失或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完善个人缴存登记信息。

 

治理方法:中心以定期发布通告或电话通知方式进行提示,引导个人通过个人网厅和服务网点等渠道完善个人缴存信息。

 

2024年4月12日


来源: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