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 关于市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3年年度报告情况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和《关于切实做好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33号)有关规定,为加强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机构规范经营,健康有序发展,接受社会监督,按照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组织2023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167号)要求,自今年2月1日以来,我局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结自查、自主公示,并对服务机构进行资料查验、随机抽查、统一公示,完成了市本级21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市本级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经营正常、未发现异常情况的服务机构19家;2家机构拟注销。

 

特此通告。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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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忻州市市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情况.docx

来源: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