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功能板块党工委)人才办,各县区人社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支持企业引进和留住高端人才,根据《关于大力实施花果山英才计划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连发〔2022〕2号)和《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年度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申报范围:全市范围内石化、生物医药、新材料产业领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类和B类、省“双创计划”、市“花果山英才计划”的人才和团队创办的企业。

 

(二)申报对象:申请贡献奖励的高端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1、个人2023年度以工资、薪金构成的年收入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

 

2、申报人应为在技术研发或经营管理重点岗位的高端人才。不包括国有企业领导干部。

 

(三)奖励标准:对于符合奖励范围和条件的企业高端人才,发放贡献奖励,每年按人才对我市贡献额度的100%进行奖励。个人奖励不超过3年,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2018年以来个人已经享受的贡献奖励金额和《实施细则》实施后享受的贡献奖励金额累计计算。

 

自贸试验区高端人才贡献奖励按照《关于印发<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的通知》(连自贸办发〔2020〕3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办法

 

(一)具体程序

 

1、网上注册。单位登录网站并注册,单位注册成功后,申报人即可登录网站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尚未注册过的用人单位或个人,请先在“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网址:http://yzs.lygdj.gov.cn/)注册,确保信息入库。已在原“连云港人才之家”信息系统注册过的单位或个人,新系统登录帐号不变,输入短信验证码或直接找回密码后即可登录。

 

2、网上申报。注册成功后,申报人点击“人才服务一网通办”→“待遇落实类”→“高端人才贡献奖励”模块进行申报。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如实填写《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人才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网上初审,并上传单位盖章的审核附件(见附件2、见附件3)。单位及人才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市、县区相关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4)。各县区委人才办、人社局负责对本地区人才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对材料不齐全需补正的,通知限期补正,期限届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

 

3、审核认定。市人社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石化产业办、市医药产业办、市新材料产业办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认定和形式审查,确定拟奖励人选。

 

4、研究公示。拟奖励人选经市委人才办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奖励人选。

 

5、经费发放。奖励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财政局负责按规定拨付发放奖励资金(含市财政下达指标部分);各县及赣榆区按规定自行拨付发放奖励资金。

 

(二)时间安排

 

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请人才、企业、各县区(功能板块)在系统关闭前完成网上申报和审核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开展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报工作是落实市委提出的“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既要将奖励政策及时落实到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又要在申报工作中严格条件,认真把关,确保财政经费的高效使用。各县区、各部门在贡献奖励发放前要进行核岗,若发现申报人已离职不在本市工作则不予发放。

 

(二)申请奖励的人才及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核实,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追回资金,并纳入失信名单。

 

附件:

1.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请表

2.收入纳税情况查询授权书

3.申报材料清单

4.连云港市企业高端人才贡献奖励申报各服务部门联系电话一览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2024年4月10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2、3、4.doc

来源: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