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函〔2024〕39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推动农民工由人力资源优势向技能素质不断提升的人力资本优势转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23〕55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要素支撑,推进基础保障

 

(一)摸清培训需求。深入基层、深入农民工群体,通过走村访企、线上收集等方式,倾听广大农民工和企业的意见,充分利用信息共享、比对、调查等手段,摸排农民工求职意愿和培训需求,组织发动农民工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以企业缺工规模、缺工类型、技能要求、薪资水平等情况为重点,定期收集分析线上主要求职招聘平台供求数据,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培训项目,创新举措,促进供需对接,主动为参训农民工提供培训项目推荐,切实提高农民工参训积极性。

 

(二)集聚培训资源。积极构建市场主导、政府支持的培训载体建设体系,鼓励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等兴办职业培训集团(联盟),推进农民工培训、就业一体化发展。切实加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备案遴选管理,支持技工院校、企业培训中心、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参与农民工补贴性培训。加强职业培训教材、数字资源体系建设,加大汽车维修工、养老护理员、育婴员等适合农民工培训就业的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推广使用。结合本地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发展状况,适时组织开展师资队伍培训、交流等活动,探索依托各类技工院校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培养,提升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三)统筹资金保障。加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保障力度,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支持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培训机构。探索政府、个人合理分担培训成本机制。督促企业按照《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等规定,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二、政府企业行业联动,推进政策落实

 

(四)推动政府补贴性培训质效提升。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青年农民工等就业群体的职业培训工作,将适合农民工就业需求的养老护理员、汽车维修工、家政服务员、砌筑工等职业(工种)纳入补贴性培训项目目录,促进项目供给与农民工培训需求相匹配。大力开展电商直播、微视频制作、农产品新媒体推广等数字技能类培训,着力提高有知识、有能力、有需求青年农民工的数字技能水平。

 

(五)强化企业培训主体责任。支持企业对新录用农民工和在岗农民工广泛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鼓励企业成立职工培训中心,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在岗农民工培训。加强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需求对接,根据用工企业需求实际开展农民工订单、定向、定岗和项目制培训。

 

(六)强化行业协同联动。对接生产制造、建筑、乡村旅游、新业态平台等行业领域,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的合作,围绕“绿色低碳”“鲁菜师傅”“山东手造”等特色培训项目,结合“一市一品牌、一县一项目”建设,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与产业行业融合发展。依托零工市场、社区就业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实用技能为主的便捷化、扁平化短期培训。广泛开展劳务品牌培训项目,促进技能培训链、劳务产业链有效对接。

 

三、提升服务能力,推进规范管理

 

(七)丰富培训培养模式。以促进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匹配为导向,以提高培养能力为基础,以企业真实岗位标准培训为引领,改进传统培训方式,规范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发挥项目制培训的补充和引导作用,将基本素质培育与专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将订单定向式培训与常规技能培训相结合,通过多层次、多类型培训培养方式,满足农民工多样化培训需求。利用送培送策下乡等方式,就近、就地为有培训意愿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企业通过技能大师带徒、技能研修、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交流等形式,开放式培训企业技能人才。

 

(八)做好培训跟踪服务。鼓励和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学员培训后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持续做好学员培训后的求职和创业指导,了解学员对培训课程设置、教学安排、培训师资、教学方法的意见建议和培训后就业创业情况等,通过梳理分析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培训管理和实施。鼓励和引导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返乡农民工创办土特产品、特色餐饮等投资小、风险小的创业项目,提高创业积极性和成功率。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承训机构合作,共同为参训农民工学员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岗位推荐等全链条服务。

 

(九)提升经办服务。进一步优化补贴申领流程,积极推行职业培训补贴“全程网办”“掌上办”“一站办”,对可通过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比对确认信息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证明材料,提升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加快推进“智慧人社”一体化职业培训业务规划平台建设等,促进技术、业务、数据三向融合,逐步实现政策找人找企、岗位信息推送、培训信息推送等服务,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服务水平。

 

四、强化组织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建设技能山东和培育乡村振兴人才的具体举措和重要抓手,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做好现有各项培训政策措施的衔接与融合,形成工作合力,助力就业大局稳定,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战略。

 

(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途径,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的公众知晓度,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大力营造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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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