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 关于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3年度报告审验工作的通知


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于规定期限内,向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年度审验,现就开展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3年度报告审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时间和提交的材料。凡在我市注册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2023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公示申报表》,并将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二、年度报告内容。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名称、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服务范围、联系方式、设立分支机构、网站网址以及行政许可备案及其变更延续情况、机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以及2023年度行政处罚等信息。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年度报告程序。4月15日前,市人社局负责审核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2023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公示申报表》,并在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当地所有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包括:机构名称、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服务范围、联系方式、设立分支机构、网站网址以及行政许可备案及其变更延续情况、行政处罚等。机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等信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自行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信息,或其他确实暂不宜公开的信息可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1个月。

 

联系电话:3376032

邮箱: lasrsjjyk@126.com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6日


附件下载:

  1. 2023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公示申报表.docx
  2. 关于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审验工作的通知.doc

来源: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