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德宏州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发展》的通知

德人社发〔2024〕3号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管理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健全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构建多元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监管格局,促进我州人力资源市场繁荣发展,推动我州经济高质量安全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机制

 

(一)壮大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落实政府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的责任,针对骨干企业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的工作目标。建立覆盖城乡和各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加快推进德宏州跨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

 

(二)建立政策支持机制。重点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培育、行业领军人物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重大活动举办、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标准化和服务平台建设,奖励特殊重大贡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人员。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劳动力转移输出、人才引进、人才流动、人才服务等项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开展就业见习、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人才引进,按规定享受就业、保险、培训、人才等有关补贴政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适度加大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力度,加强合规审查和监督检查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明确服务管理职责。全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人力资源市场领域的违法行为。各级发展改革、工信科技、教育体育、司法、财政、商务、市场监管、投资促进、税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四)加大培育骨干龙头企业和行业领军人物。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引进、兼并、重组、混合、联盟,鼓励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高端业务,重点培育一批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具有区域性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龙头企业。积极推荐属地人力资源服务骨干龙头企业参加云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骨干企业认定,并积极申请各项补贴政策。积极推荐属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参加云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人物认定,并积极申请各项财政补贴资金政策。

 

(五)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建设。按照建成我州、我省乃至南亚东南亚人力资源跨区域和国际化配置中心,实现集聚产业培育发展、产业延伸链条、孵化企业、劳动力资源调配、人才交流、职业培训、人才测评、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高级人才寻访等业态发展,形成多元化、成体系、多层次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的目标定位。加大从产业、土地、企业开办、场地租金、贷款贴息、税收奖励等方面给予德宏州跨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政策支持。认真开展我州人力资源产业发展攻坚行动,积极申报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并积极申请各项财政补贴资金政策。

 

(六)持续开展诚信主题创建行动。围绕诚信服务树品牌、规范管理促发展,持续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行动,选树一批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加强对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典型的宣传和扶持力度,对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失信问题进行依法处置和曝光,加强诚信体系与经营异常名录、市场退出等制度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记录。探索建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信用星级评定管理机制。

 

三、切实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七)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宣传、培训、执法检查工作,依法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政府监督管理的权利义务和行为,重点确保我州外籍务工人员“进得来、留得住、管得好”。倡导劳动者诚实求职,如实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履行劳动合同(或协议)规定,外籍务工人员不得单方面私自变换务工单位。监督用人单位规范招聘行为,依法如实发布或者提供招聘信息,防止招聘歧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支付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劳动安全卫生、提供社会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商业保险)和福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得违规招聘使用外籍务工人员。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平竞争,不得扰乱人力资源市场价格秩序,不得采取垄断、不正当竞争等手段开展服务活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相关部门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监管风险分析研判、市场主体警示退出等新型监管机制,确保市场主体活动规范落实到位,依法依规查处恶性竞争、扣留身份证件、收取押金、非法务工、相互间恶意抢挖工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优化市场监管服务。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报告等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广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模式,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落地。加快推进零工市场和人才市场标准化建设,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措施,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各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市场管理和行业监管联合执法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或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以“返费”等方式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假外包真派遣等非法职业活动,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强化对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指导、监管和服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九)提升开放合作水平。加快推进我州与缅甸掸邦政府签订劳务合作备忘录具体条款的全面落地见效,支持我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探索推进组织化输入管理外籍人员入境务工试点,提升人力资源服务国际业务承接能力,全力服务保障好我州沿边产业园区的企业用工。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打造南亚东南亚跨境人才服务平台,为海外人才来德宏创新创业提供全链条专业服务。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宏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德宏州公安局

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商务局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宏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德宏州投资促进局

瑞丽试验区工管委综合办

2024年2月20日


来源: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