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金华市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金人社发〔2024〕12号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双龙计划”推进创新驱动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金人才领〔2022〕6号)、《金华市青年拔尖人才遴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金人社发〔2023〕36号)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市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市青年拔尖人才主要面向在金企事业单位工作一年以上且在职在岗的专业人才,原则上不包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市管领导干部。

 

二、申报人选条件

 

申报人员为我市“2+4+X”主导产业领域中,在相关理论研究、技术攻关、发明创造、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各专业领域人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已入选市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的培养人员、市“双龙计划”卓越人才以上和省级人才项目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申报。事业单位人员按照人事隶属关系进行申报,企业人员按所在企业注册地进行申报。申报方式可为自荐、单位推荐或专家推荐等。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组织单位人员开展申报工作。申报人选材料必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将公示情况填入申报表。申报人员为党员的,由所在的党组织出具德才相关意见。

 

(二)推荐。各县(市、区)和市级主管部门按照“客观公正、分类评价、注重创新”原则,对照选拔条件,严格把关推荐。按照“创新型人才”“博士后人才”“创业企业家”三条赛道分别申报,具体推荐人数见附件3。推荐人选经当地党委组织部(人才办)或市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上报市人力社保局。

 

四、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市级主管部门于2024年4月12日前将本地本单位综合报告和推荐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报送材料:

 

(一)综合报告、同级纪检监察或公安部门联审意见1份,综合报告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公示情况、培养措施等,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二)《金华市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附件1,用标准A3纸打印);

 

(三)《金华市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申报表》一式3份(附件2,用标准A4纸正反打印);

 

(四)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评审后不再退还)。佐证材料包括业绩证明、荣誉、奖项复印件,党组织意见等。

 

材料1、2、3在书面报送的同时,需将电子材料发送至441506405@qq.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金华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胡雅婕,联系电话:82469650。

 

市青年拔尖人才是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服务我市主导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认真把好人选申报推荐关,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实施。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2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金华市青年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doc
  2. 附件2.金华市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表.doc
  3. 附件3.金华市青年拔尖人才推荐指导数.doc

来源: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