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 关于取消部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定点培训资格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引导培训机构切实发挥服务就业作用,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号)有关要求,市人社局采取书面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本级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铭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已被吊销,另有铁岭市精技职业培训学校、铁岭市鑫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昌图县职教电商中心、铁岭县北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提出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质的申请,经研究决定,取消上述五家机构定点培训资格。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不得再委托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铭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铁岭市精技职业培训学校、铁岭市鑫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昌图县职教电商中心、铁岭县北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岭市财政局

2024年3月6日


来源: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