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 关于开展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通知


市养老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发展局):

 

为进一步夯实我市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高质量推进养老服务事业蓬勃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五级、四级、三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2023年4月30日

 

二、报名条件:从事养老护理工作一年以上,且参加2023年度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或自学完成培训课程的所有人员。(原则要求全市养老护理员均参加认定考试,执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考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实操考试,理论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四、考试时间:待定(另行通知为准)。

 

五、考试地点:待定(另行通知为准)。

 

六、考试费用:提供一次免费考证,如需补考费用自理。

 

七、报名方式:报名纸质材料上报属地民政部门(市养老服务中心参试人员报本单位)。县(市)区民政部门(市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制作本区域(单位)考证人员名单,并按报名表编号排好纸质材料顺序,以县区为单位邮寄至辽宁理工职业大学职业培训学院(收件人:卢老师,电话:15042473567。邮寄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昆山路9号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北校区)。

 

(一)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评价申请表1份(贴照片或者电子版彩色打印,申请人签名位置手写姓名),申请表照片为1寸白底免冠彩照;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复印件1份(报考4、3级需要提供);

 

4.本职业已有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5.工作年限证明原件1份(需盖单位公章)。

 

(二)电子版报名材料上报辽宁理工职业大学职业培训学院。由考生个人扫报名二维码生成电子版报名材料。建个人文件夹(每个人建1个文件夹,以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个人文件夹不需要编号)包含以下内容: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评价申请表》(word版,需插入与纸质材料为同一版的电子版照片);

 

2.近期电子版1寸免冠彩照:大小为15-20kb,白底,jpg格式,以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3.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以地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4.毕业证原件扫描件(报考3、4级需提供,5级不需要);

 

5.本职业已有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报考3级必须提供4级证书原件)

 

6.《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

 

7.以上电子版材料直接扫二维码上报辽宁理工职业大学职业培训学院。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两者缺一不可。

 

咨询电话: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职业培训学院

0416-2113799

古塔区民政局

0416-3688417

凌河区民政局

0416-2912889

太和区民政局

0416- 5168200

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0416-3887760

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0416-3588107

黑山县民政局

0416-5522559

北镇市民政局

0416-6764058

凌海市民政局

0416-8109185

义县民政局

0416-7750652

 

考核合格者,颁发辽宁理工职业大学签发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此证书可以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查询,全国通用。

 

其他注意事项

 

(一)成绩公布。等级评价考核后,6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可在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官网职业培训学院最新公告进行成绩查询(网站地址:https://www.lnvut.edu.cn/zypx/)。

 

(二)证书查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证书查询网站:http://jndj.osta.org.cn/。

 

锦州市民政局

2023年4月10日


来源: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