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价格招采经办服务,提升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质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每月5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集中受理核验企业提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申请,经公示、公布等流程后,纳入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开通网上采购资格,全流程服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则上每月公布执行不少于一批。

 

二、办理流程

 

(一)药品挂网。各企业登录江西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药品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我的药品库”栏目,对需新申请挂网的产品信息进行维护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进入“药品招标管理-产品挂网管理”栏目填写价格信息,经公示、价格确认、公布后执行,全流程线上办理。

 

(二)医用耗材挂网。各企业登录江西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我的耗材库”栏目,对需新申请挂网的产品进行维护并提交,审核通过后进入“耗材招标管理-增补报价目录-申报增补目录”栏目填写价格信息,经公示、公布后执行,全流程线上办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联系方式:0791-88130800(药品)

0791-88102300(耗材)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


来源: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