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金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1年)
金政发〔2011〕41号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 [2011] 16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1年4月1日起,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1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9.5元。
发布:2011-04-06
关于调整金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1年)金政发〔2011〕41号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 [2011] 16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1年4月1日起,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1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9.5元。 发布:2011-0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