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三亚市水利水电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水办〔2023〕26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水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水电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琼水人事〔2023〕158号)和中共三亚市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三人才局〔2023〕10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水利水电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二、申报渠道

 

(一)申报人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机构报送。不得跨行业、跨系列多头报送。

 

(二)中央驻琼单位或外省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市申报评审的,经其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后,我局视情处理。

 

(三)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评审专业

 

水利水电领域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分为:水文水资源规划专业、水利工程地质勘察专业(含岩土工程勘察)、水土保持专业、水电工程机电专业、水工建筑专业、市政给排水专业、水利工程测量专业、水质分析专业、电气工程专业。因本专业名称和其他系列专业名称重合,申报人填写专业时请规范填写水利水电+专业名称(如水利水电水工建筑)。

 

四、评审权限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170号)要求,我局负责三亚市水利水电领域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受理、初审、评审工作。

 

五、评审条件

 

(一)资格条件。申报初级职称条件按照《海南省水利水电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规定执行;申报中级职称条件按照《海南省水利水电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二)继续教育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在线学习不得少于5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

 

(三)资历条件。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六、申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

 

1.评审表。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详见附件2)一式二份,并用A3纸印制成双面对折胶装。相片(1寸近期彩照)每份评审表各贴1张,另附1张(贴在评审表次页)用于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个人综述材料。由本人撰写,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盖章,内容包括工作单位、工作经历、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双岗人员提供双岗证明)、学历、资历、年度考核、现职业绩、论文、学术水平、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指导培养技术骨干情况、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及政治思想表现、身体状况等。

 

3.个人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公示证明(提供单位签章证明材料及门户网站公示查询路径和截图,无门户网站单位提供公示栏照片)、身份证(或社保卡)、学历证书(同时提供查询路径和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时提供查询路径和评审表,省外的资格证书还需提供确认结果)、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聘任书、获奖证书(同时提供查询路径)、《继续教育证书》等。

 

4.业务考绩档案。提供任现职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5.业绩证明材料。按照相应《评审条件》中各专业所列业绩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施工报建文件、工程设计图纸、图审合格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工程预决算书、获奖证书等业绩成果(同时提供查询路径)与社保时间相一致的证明。

 

6.理论研究材料。按照《评审条件》中相应规定提供。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同时提供查询路径)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期刊封底;论著(本专业专著、编著、合著、译著);软著(同时提供查询路径)等。在省、市级水利水电领域行业协(学)会评选论文(同时提供查询路径)专业学术研讨会上宣读、交流的论文需由会议组织单位和本人所在单位盖章证明。

 

7.提供在申报单位不少于六个月的社保明细清单(不含补缴)。

 

8.填写《申报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详见附件3),提供纸质一份(A3纸),不装订。

 

9.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工资变动(确定)审核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表》(附件4),提供纸质版,加盖公章,不装订。

 

(二)材料装订

 

1.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白色卡纸封面)一式三份,均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材料不是现单位的应同时加盖原件材料所在单位公章),不同类型材料首页盖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覆盖此类材料。

 

2.材料装订顺序: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XX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下方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专业、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职称、通信地址、本人联系电话、单位人事电话、申报日期,并加盖呈报单位公章)、目录(须编页码)、个人综述材料、单位公示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聘任书、获奖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业务考绩档案、业绩证明材料、论文等装订成册(不便装订的业绩材料可单列)。

 

3.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并在本人提交的《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页末填写承诺语(必须手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承诺语、签名、日期等必须由本人亲自手写,加按手印)。

 

七、申报材料公示

 

各单位要认真对本单位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审查结束后在单位门户网站和单位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申报的,方可申报,并在申报人填写的《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材料真实,同意申报”。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凡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

 

八、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31日。(不含节假日)

 

(二)申报地点:

 

三亚市天涯区新风街42号,三亚市水务局5楼501室。

 

九、评审及答辩时间安排

 

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答辩时间初步安排在2023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相关政策

 

(一)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38号)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海南省水务厅《关于调整水利水电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外语和计算机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琼水办〔2017〕328号)执行。

 

(二)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381号),对符合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三)从中央单位、外省市来琼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满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四)同专业(含相关专业)不同系列、同系列不同专业须转评后方能按规定申报高一级职称。申报转评要提供转岗证明材料,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转评同一级别职称,转评一年后方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申报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严格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执行。

 

(五)根据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工作的通知》(琼人才局通〔2022〕2号),严格落实人岗相适及结构比例相关要求。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可采取评聘分开的方式在通过率内开展职称评审,申报人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且其岗位专业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一)申报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申报材料有伪造学历、资格证书、虚报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规定,取消申报资格。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好推荐关,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对推荐把关不严的或被投诉举报查实的,将对用人单位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坚持“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做到逐级推荐审核、逐级签字盖章。未按规定程序申报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规定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三亚市水务局

2023年9月18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海南省水利水电领域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doc
  2. 2.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样表).doc
  3. 3.申报2023年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样表).xlsx
  4. 4.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表.xls

来源: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