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吴忠市(利通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的公告(2024年)


吴忠市利通区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度吴忠市利通区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41092元,比2022年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8766元上涨2326元。为进一步提升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水平,优化住房保障结构,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确保市区居民能够享受到惠民政策,按照《吴忠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吴政规发〔2023〕2号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是指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倍以下;低收入家庭指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低保家庭指年龄在42岁以上的城镇低保家庭。现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人均月收入由上一年度的1940元/月调整为2050元/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人均月收入由上一年度的4200元/月调整为4450元/月。其他车辆、房产、工商等标准不变。

 

特此公告

 

吴忠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19日


发布:2024-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