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资阳市优秀青年人才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临空经济区党群工作部,市级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激发广大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根据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资阳市优秀青年人才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资人社规〔2022〕2号)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资阳市优秀青年人才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二、申报对象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0日以后出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资阳市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可按本通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一)获得市级人才表彰奖励、人才计划称号;

 

(二)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

 

(三)获得四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认定;

 

(四)具备博士学位;

 

(五)获得资阳工匠、资阳技术能手,省级、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在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省级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等高技能人才;

 

(六)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或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七)其他政策规定可以申报的优秀青年人才。

 

三、开展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个人申报职称选择对应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附件1),按照相应评委员会当年度公布的职称申报通知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当年度通知未公布的按上年度通知为准)。

 

(二)单位初审。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过核实无误的,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资阳市优秀青年人才中级职称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完善有关材料推荐意见(自由职业者由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履行单位程序)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窗口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员是否符合优秀青年人才身份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时限。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审核无误的,报送相应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查。

 

(四)资格审查。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是否符合职称申报条件进行审查。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告知申报人员。

 

(五)组织评审。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组成职称评审委员会,采取评审、答辩、业绩展示等方式开展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社会公示。拟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

 

(七)确认发证。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程序确认并发放电子职称证书等资料。

 

四、申报材料

 

个人材料须经用人单位查验原件,所有复印材料必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侧边加盖骑缝章。报送材料如下:

 

(一)《资阳市优秀青年人才中级职称申报人员一览表》(附件2);

 

(二)《资阳市优秀青年人才中级职称申报表》(附件3),双面打印,单独成册;

 

(三)申报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申报人在资社保缴纳证明;

 

(五)符合优秀青年人才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中央在川单位的,需出具委托评审函(其他单位无需提供此项);

 

(七)国家规定实行人员准入控制的,需提供执业资格证明;

 

(八)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工作业绩、能力、水平和贡献等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条件不受申报限制,但其他基本条件均应达到我省、市相应系列(专业)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三)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实行指标总量控制的职称系列(专业)不纳入申报评审范围。

 

(四)评审权限下放地区(单位)符合本通知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经本级评审权限管理地区(单位)同意,可按照本通知申报参加职称评审;自主评审单位符合本通知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按照本通知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五)按本通知参加评审未通过人员,如未获得新业绩、贡献和奖项,不得再次按本通知申报同一层级或高一个层级职称。在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参加评审未通过人员,如未获得新业绩、贡献和奖项,不得按本通知参加评审。

 

(六)申报职称专业方向与实际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的,或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等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员自负。

 

(七)申报人提供的称号、奖励、奖项以获奖证书或正式文件为依据(不含项目主持单位颁发的二级证书、证明等)。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最高奖项计。以单位名义获得的,不得作为个人业绩材料上报。

 

(七)“基层”是指在全省乡镇、贫困县(市、区)、民族地区(指甘孜、阿坝、凉山州各县市及其他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待遇县)所属有关单位。“基层”的认定以单位法人注册地为准。

 

(八)申报人员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等资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

 

六、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地点: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11办公室(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3号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2号楼2楼)。

 

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5月20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8-26110979。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7日


附件下载:

  1. 1.资阳市中级职称评委会一览表.xls
  2. 2.资阳市优秀青年人才中级职称申报人员一览表.doc
  3. 3.资阳市优秀青年人才中级职称申报表.doc

来源: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