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自治州 关于印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意见》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意见》已经2022年3月25日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第四届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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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意见.pdf

来源: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2-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