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 关于扩大“商转公”贷款与“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合作银行范围的通知


各处、室:

 

为进一步满足我市职工低息贷款需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扩大“商转公”贷款与“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合作行范围。3月22日起,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在全市范围试运行“商转公”贷款业务,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在全市范围试运行“商转组合”贷款业务。具体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依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青岛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住金字〔2022〕80号)执行。请各处、室配合做好咨询解答和业务办理工作。

 

目前,我市已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建设银行、青岛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我市已开展“商转组合”贷款业务的银行有: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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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