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舟山市长期护理保险承担机构护理的定点护理机构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有关机构和组织:

 

为满足长护险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护理服务需求,根据《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舟山市民政局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舟山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舟医保发〔2024〕11号)有关规定,现就申报舟山市长期护理保险承担机构护理的定点护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和受理范围

 

在舟山市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养老、医疗、残疾人托养机构以及其他从事照料护理的法人、其他组织,可自愿申请纳入长护险承担机构护理的定点护理机构范围,其中在新城、普朱区域的机构向市级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在县(区)的机构向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二、申请和受理时间

 

2024年首次申请和受理时间为2024年3月22-31日。

 

三、申请条件和材料

 

根据《舟山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舟医保发〔2024〕11号)要求,自评符合长护险机构护理申请条件,提供规定的申请材料。

 

四、受理部门及地点

 

(一)舟山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翁山路555号1楼,咨询电话:0580-2026621。

 

(二)舟山市定海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定海区东山路289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大厅,咨询电话:0580-2047563。

 

(三)舟山市普陀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1055号政务服务中心C区,咨询电话:0580-6876957。

 

(四)岱山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岱山县高亭镇星河路250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医保窗口,咨询电话:0580-4481846。

 

(五)嵊泗县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嵊泗县菜园镇东市街22号行政办证中心4楼,咨询电话:0580-5088246。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


附件下载:

  1.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申报舟山市长期护理保险承担机构护理的定点护理机构的通知.pdf
  2. 舟山市医疗保障局 舟山市民政局 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舟山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wps

来源:舟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