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使用“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费”功能的通知


尊敬的自然人缴费人:

 

您好!为有效保障个人信息安全,根据相关规定,2024年3月23日起,“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费”相关功能停止使用。自然人(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相关业务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办理。

 

线上缴费渠道

 

爱山东APP(“社保费缴纳”)、“税税通”APP(“个人办税”)、青岛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版)。

 

线下缴费渠道

 

经办银行、自助办税缴费终端、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的税务窗口、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的税务窗口。(需持有效身份证件)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24年3月23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青岛税务·社保缴费平台(微信版)
  2. 爱山东APP下载·社保服务

发布:2024-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