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招收高校毕业就业见习生的通知(2024年3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政策,帮助我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离校且一年内未就业)提升就业能力,最终实现就业,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就相关招收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引导员2名。

 

二、报名人员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品德优良,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嗜好;

 

2.性格温和,责任心强,能熟练使用电脑;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较好,善于沟通,具有亲和力,无明显纹身;

 

4.应届毕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专业不限(中文、新闻学、计算机专业优先);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发音标准、吐字清晰,并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6.服从、服务意识强,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收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签订《见习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5日9:00

 

报名方式: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

邮箱地址:gzyx99yqg@126.com

咨询人员及联系方式:于女士 57885822

 

应聘人员需发送以下材料:

 

1.《湘潭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近期免冠1寸电子证件照。

 

以上扫描件均为JPG格式,长边像素不低于800,将以上文件打包压缩,文件名备注为应聘者本人姓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一次性提供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与录用

 

1.本次招聘由湘潭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全、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我中心组织面试和初审。

 

3.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复审。

 

4.签订《湘潭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

 

四、待遇

 

按照县人社局统一标准发放见习补贴1740元/月,提供午餐,住宿自理。

 

湘潭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3日


附件下载:

  1. 湘潭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docx


相关文章:

  1. 湘潭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招收高校毕业就业见习生的通知(2023年11月) [2023-11-25]

来源: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