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062元,比上年增长4.5%


厦门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062元,比上年增长4.5%。其中,工资性收入50520元,增长4.9%;经营净收入6073元,增长4.2%;财产净收入9330元,增长4.3%;转移净收入5139元,增长1.1%。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6512元,增长5.8%。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880元,比上年增长3.4%。其中,工资性收入51954元,增长3.7%;经营净收入5998元,增长4.7%;财产净收入9709元,增长2.7%;转移净收入5219元,增长0.3%。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7411元,增长5.0%。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206元,比上年增长5.8%。其中,工资性收入21432元,增长6.2%;经营净收入7603元,增长4.9%;财产净收入1649元,增长4.0%;转移净收入3522元,增长6.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273元,增长5.9%。

 

图12 2019-2023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来源:厦门市统计局
发布: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