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亳人社发〔2022〕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法院,各县、区总工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切实重视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调研座谈新就业形态领域,指出新就业形态领域当前最突出的就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保障问题,强调要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迅猛发展,采取多种手段,维护好快递员、网约工、货车司机等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要求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

 

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到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三严三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改进工作作风,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摆在更突出位置,针对新就业形态领域用工形式不规范、整体服务时间较长、收入不高、社会保障水平较低、缺少技能培训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

 

二、明确任务,加快落实

 

(一)准确理解政策,吃透文件精神。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明确用工责任和监督责任,保障劳动者权益落实;建立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在就业培训、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障等方面明确劳动者各项基本权益和实现路径;加强行政执法、劳动仲裁、法院审判、司法援助等多个环节的衔接协调。

 

(二)抓好用工指导,督促责任落实。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总工会等单位要深入走访各平台企业、合作企业,建立用工报告制度,梳理形成本地区新业态相关情况基础台账,督促平台企业和合作企业每半年报告一次劳动用工情况;加强对平台企业、合作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政策宣传和学习培训,指导平台企业、合作企业对照《实施方案》自查整改有可能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规定和做法,指导平台企业健全对合作企业的监管制度;督促指导平台企业、合作企业建立劳动用工花名册,明确《实施方案》认定的三种用工情形。

 

(三)加强集体协商,完善劳动标准。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行动,重点抓好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四个群体工会会员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持续开展集体协商“春季要约”活动,在外卖、网约车、快递、货运等行业、企业各选择1家开展试点工作;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制定本行业的劳动标准,指导企业科学确定考核标准、考核制度和平台算法,并公开公示。

 

(四)依法处置纠纷,防范用工风险。指导平台企业、合作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引导平台企业、合作企业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加强与辖区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依法处理新业态领域案件,加强案件研究和分析,及时报送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鼓励各县区将平台企业、合作企业纳入千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培育工作;严格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对平台企业、合作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开展摸排,对查处的新就业形态严重违法案件予以公布,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发布典型案例;会同主管部门及时约谈、警示、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企业,坚决整治企业诱导或强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为个体工商户规避用工主体责任的行为。

 

三、注重方式,协同推进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组合、新老方式配套、走出去请进来同步等多种形式,宣传解读《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加强正面示范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大力宣传平台企业关爱劳动者和劳动者辛勤劳动的先进典型,适时公布严重违法违规案件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二)强化协作、汇聚合力。各县区政府要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条件的可成立工作专班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工作;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总工会、法院等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不断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权益保障工作。

 

(三)改革创新、力求突破。不断深化对新就业形态的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打破思维定势,大胆探索实践,积极寻求破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难题的新举措新办法,推动理论、体制、制度、机制和方法创新,同时注意与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衔接。对复杂问题一时难以解决,要及时上报,共同研究应对。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亳州市交通运输局

亳州市应急管理局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亳州市医疗保障局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亳州市总工会

2022年3月17日


来源: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