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鹤岗市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经办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

 

结合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需要,制定《鹤岗市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经办模式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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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经办模式的实施方案

 

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模式、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质效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对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提质增效,实现全市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经办服务,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优化发展建设,依法高效经办,提升服务水平,方便参保群众,实现对参保人的全程统一无差别服务和对各业务环节的精准管理,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业务整合,建立社会保险经办综合柜员制。整合现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理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模式,打造社会保险的“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体系,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经办进行“五险合一”集约整合,建立无业务类别差异的综合柜员窗口,实现社保业务“一窗办”,打造“一件事”窗口,为参保单位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无差别公共服务。

 

(二)岗位融合,推动社保经办与政务服务融合“一体化”。顺应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要求,主动对接营商局政务服务下沉,实现社保经办服务与政务服务全面融合,社保经办服务前端业务全面进入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社保经办业务受理由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承接。

 

(三)资源整合,优化覆盖所有险种的业务流程。科学合理设置经办岗位,重新调整经办队伍配置,配齐配强经办服务人员,强化业务经办技能提升,加强经办队伍保障能力建设,提高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的可及性。

 

三、目标时限

 

2024年一季度出台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经办模式的实施方案,二季度整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综合办理,三季度持续巩固拓展“五险合一”整合成果,2024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经办模式实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实施,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具体负责,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拟定实施方案,与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落实,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明确任务和实施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落靠。

 

(二)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开展社会保险业务培训,组织各类社会保险专业人员定期集中业务培训。开展对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社会保险队伍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服务质量,为“五险合一”经办管理提供运行保障。


来源: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