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柔性引进中国籍高层次人才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管理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委办发〔2022〕13号)精神,支持高层次人才来连开展创新活动,根据《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资助政策实施细则》中关于柔性引进中国籍高层次人才资助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政策

 

对柔性引进的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按照用人单位每年实际支付税前劳动报酬的一定比例,分别给予每人每年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资助。对“两市一县”(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用人单位从在连中省属单位、市直单位和我市其他行政区域(主要指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金普新区、高新区)内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支持范围扩大至青年才俊,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5万元资助。具体标准为:税前劳动报酬在2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15%资助;税前劳动报酬在2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按劳动报酬的20%资助;税前劳动报酬在50万元(含)以上的,按劳动报酬的30%资助。

 

二、申报条件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项目合作、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形式,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分支机构,以契约方式进行合作,符合《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经用人单位所在地区评估的尖端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和青年才俊。

 

三、申报时间

 

2024年3月20日—3月26日。

 

四、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

 

用人单位向所在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所需材料包括:

 

1.人才基本信息。(1)姓名;(2)身份证号;(3)所在单位名称;(4)个人银行账户;(5)荣誉奖励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用人单位信息及柔性合作材料。(1)用人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柔性合作协议;(3)支付劳动报酬纳税证明;(4)柔性合作成效证明材料。

 

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部门会同本地区人才认定部门,对柔性引进人才层次进行评估,对柔性引进材料进行审核。

 

(二)信息上传

 

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部门登录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http://10.195.182.2/dlrc,上传享受资助人才名单及金额汇总,并进行确认提交。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市人社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辖区柔性引进中国籍高层次人才的材料审核和评估,4月8日前上传享受资助人才名单及金额汇总等工作。

 

(二)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伪造申报材料、隐瞒违规行为骗取奖励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除责令立即纠正,停拨、追回相应资金外,将通报有关部门,纳入诚信黑名单,取消相应政策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部门:大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专技部

联系电话:39997638。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表.docx

来源: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