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承接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等资质的复函

沪人社职〔2024〕79号


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商请将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等三项资质由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续承接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司整体承继原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两项资质,请你司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另,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单位资质须按规定向属地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且通过后方可获得。

 

此复。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7日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