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社会化改革试点考核机构遴选的公告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社会化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2〕22号)有关要求,现拟向社会公开征集并择优遴选济南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以下简称考核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申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以下简称专项考核项目)应为《济南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2023版)》(附件1,以下简称“专项目录”)内项目。

 

二、遴选机构范围

 

考核机构征集范围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以人才培养培训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信用良好且符合济南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遴选评估条件(附件2)的企业、院校、社会团体、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

 

三、申报材料

 

(一)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申请表(附件3);

 

(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方案(附件4);

 

(三)拟开展专项考核项目题库;

 

(四)拟开展专项考核项目培训能力证明,包括教师队伍、教学场地、设施设备情况及相应的培训计划、大纲、教材、规章制度等;

 

(五)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六)信用报告。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受理。申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并附相关材料,由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到市人才服务中心技能人才鉴定指导部。申请受理截止2024年4月5日。

 

(二)遴选评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成立专家组联合对申请单位进行技术评估,遴选确定考核机构及其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全省统一的考核机构编码规则,向遴选确定的考核机构赋予机构代码并出具回执。

 

(三)统一公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考核机构信息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向社会公布考核机构目录。

 

五、有关要求

 

(一)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是职业能力多元化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并积极开展考核机构征集评估工作。

 

(二)各申报机构应按照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从严审验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三)征集期间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或者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

 

联系部门:济南市人才服务中心技能人才鉴定指导部

联系电话:68966471 68966476

联 系 人:宁兆强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4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济南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1).docx
  2. 附件2:济南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遴选评估条件(1).docx
  3. 附件3: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申请表+(1).docx
  4. 附件4: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方案(1).docx

来源: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