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院士专家企业行”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才在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26号)要求,现就开展好2024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服务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围绕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和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需求,从高校院所中选派300名左右专家人才到规上工业企业、各级各类国有企业,帮助解决技术和生产经营难题,开展产学研合作,培育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专家来源和资格条件

 

院士专家主要从全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选派,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企业意愿;

 

(二)从事或研究领域符合我省重点产业或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方向,契合具体的企业需求;

 

(三)一般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专利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其中院士不超过70周岁。

 

三、服务方式和时间

 

院士专家以合约方式开展服务。在当地人社部门指导下,被服务企业商选派的院士专家,明确任务清单,签订合作协议。院士专家通过深入企业开展一线讲学、专题培训、技术诊断指导、项目合作等形式提供服务,同时鼓励开展在线咨询服务。服务期1年。服务期内赴企业服务一般不少于6次,总时间不少于12天,争取每去一次帮助企业解决1—2个具体问题。

 

四、工作安排

 

(一)引导专家赴企业开展服务

 

1.征集企业需求。各地围绕重点、优势产业,指导属地范围内的高层次人才承载能力较强的企业,特别是规上工业企业、各级各类国有企业,挖掘技术研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难题瓶颈,提出需求。在此基础上,提出纳入省级活动的需求建议清单。各地企业需求由市州人社局报当地党委人才办审核后通过“院士专家企业行小程序”(以下简称小程序)上传。(3月28日前完成)

 

2.推荐专家人选。省人社厅在对各地企业需求进行甄别基础上,确定纳入省级活动的需求,通过小程序推送至相关高校院所。专家所在单位综合考虑企业需求和人才专长,动员专家线上匹配需求。(4月20日前完成)

 

3.供需方沟通确认。省人社厅将高校院所推荐的专家有关情况点对点向地方和企业反馈,由地方、企业与专家进一步沟通对接,确认匹配契合度和合作意向。(4月25日前完成)

 

4.确定选派人员。省人社厅根据企业和专家沟通确认情况,明确选派名单,省人社厅会同省委人才办联合印发选派名单。(4月25日前完成)

 

5.开展技术服务。省人社厅督促各地各企业主动衔接院士专家到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各地做好院士专家服务保障工作,完善配套支持,跟踪了解院士专家服务企业情况。被服务企业可将院士专家赴企业服务情况实时上传到小程序。(全年)

 

(二)开展服务业绩考核

 

1.明确考核标准。从服务时长、服务成效方面(解决难题、科研攻关、培养引进人才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明确具体考核认定标准。(3月15日前完成)

 

2.组织考核认定。省人社厅组织各地以企业为主体,开展专家服务到岗履职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报经市州党委人才办、人社局审核把关。(分别于11月20日前和服务期满后1个月内完成)

 

3.确认考核结果。省人社厅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报省委人才办同意后,按照规定发放有关奖补。(11月30日前完成第1次拨付,服务期满后2个月内完成第2次拨付)

 

(三)建立长效机制。省人社厅引导各地建立完善企业需求库,建立省级专家对接信息平台,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专家服务企业特色活动。(11月30日前完成)

 

五、支持措施

 

(一)发展激励。鼓励各地各企业为专家人才提供适当待遇。选派人才促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按技术合同标额的一定比例享受地方资助;为地方引进和举荐急需紧缺人才,可申领地方奖励;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兼职兼薪、按劳取酬。对服务成效显著的专家进行宣传推介,并适时通报表扬。

 

(二)评价引导。院士专家服务企业期间工作业绩作为晋职、晋级、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内容,享受省委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政策,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相关政策。

 

(三)经费支持。对于选派的专家人才,给予每人1万元的税前奖补,分2次拨付,由活动组织实施单位支付到专家个人账户。服务期内院士专家服务企业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派出单位保障。市州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地财政保障。

 

六、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企业需求征集工作。鼓励各市州组织开展本地科技人才服务企业相关活动。各地要及时总结发掘优秀案例,积极宣传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典型,激励广大人才服务企业发展。

 

请各地将本地企业需求(含电子版)于3月28日前汇总报送省人社厅(含电子版)。

 

“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工作专班联系方式:

 

黄钟灵 027—87236380,Q87891180@163.com

 

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3月13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院士专家企业行”企业需求表(企业填写).docx
  2. 附件2:“院士专家企业行”企业需求汇总表(人社部门填写).docx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