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 ​关于延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的通知(至2024年4月30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高新区社保中心、东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为更好落实应保尽保工作要求,保障广大群众的参保权益,决定延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期时间

 

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30日。

 

二、缴费金额

 

380元/年。

 

三、待遇享受

 

2024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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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