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 关于做好2024年度吉林省博士后资助项目申报资料受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各相关单位: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印发<2024年度吉林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14号)。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度吉林省企业博士后资助项目申报资料受理相关工作将交由属地人社部门受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 在站博士后择优资助

 

资助范围:2022年1月1日后在吉林省域内进站且目前在站的博士后人员,预计出站时间不少于6个月。博士后人员身份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数据为准。参加第二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在站人员给予优先支持。

 

推荐名额:长春地区域内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人数在10人(不含)以内的,可推荐1人;10人(含)以上20人(不含)以内的,可推荐2人;20人(含)以上的,可推荐3人。

 

二、 出站博士后留长人才资助

 

资助人员范围:2023年度正常期满出站后留长(来长)就业博士后人员(不含进站前在本省的入职人员),与长春市内企事业单位(含中省直驻长单位)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含首期与单位签订3年并约定有续聘条款的)。出站后进入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推荐名额不限。

 

三、设站单位补助资金

 

以下符合条件的单位在长春市申报:

 

1.长春市万易科技有限公司

 

2.长春市罡恒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3.长春三友智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长春捷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5.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给予20万元首次设站补助,之后每招收1名博士后进站培养,予以增加补助10万元。补助时限不超过批准设站后的3个自然年内(含批准当年),累计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

 

四、博士后成果转化落地项目奖励

 

项目资助范围:博士后成果转化落地项目奖励主要是奖励近3年在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等全国性比赛中的获奖项目,利用其核心技术或科研成果通过技术合作、专利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等形式与长春市辖区域内企业完成成果转化落地,为我省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项目。

 

项目需满足的基本条件:获奖项目转化主体应为长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法人、非法人组织,项目属于国家和我省我市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范围。

 

报送时间:2024年3月8日15时前

报送地点: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A座226办公室

联 系 人:王阅兵(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

联系电话:0431-85679921(市人社局)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0日


附件下载:

  1. 2024年度吉林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pdf
  2. 各项目申报所需材料(博士后).zip

来源: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