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关于征集承担2024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

 

为高质量推进 2024年“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决定征集承担2024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文件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18日。

 

二、征集对象

 

(一)培训机构。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技工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有意愿、有能力承担培训任务的普通高校,以及有成立培训中心文件(企业内部)、有师资、有场地、有必要经费保障的规模以上企业培训中心(以规模以上先进制造业为主)、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训练中心)。“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从2020年以来未发生问题的平台直接确定,并结合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二)评价机构。经人社部网站或河南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备案可查询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以培训机构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第一道关口,认真检查办学许可证、专业、场地、师资、设施设备等情况。2020年以来发生责任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推荐;场地、师资、设备与专业不匹配的,不得推荐;审批时间在2023年6月份以后的培训机构,不得推荐;2023年全年未开展工作的评价机构,不得推荐;在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项整治中被暂停工作的培训评价机构,暂停期满且整改完成前不得开展工作,整改验收后由所在地人社部门严格研判稳慎推荐。

 

(二)择优推荐,分批公布。以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第二道关口,对拟上报的培训机构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不符合推荐条件的不予推荐。着眼区域产业发展、培训取证现状、年度目标任务等,以战略新型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地方支柱特色产业和高附加值农业为重点,择优推荐机构。我办结合日常工作掌握,对各地推荐的名单进一步审核,年度内分批公布。

 

(三)对照要求,按时填报。本次培训机构的征集推荐采用线上填报模式,请各有关单位登录“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推荐填报。评价机构由各地报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统一汇总推荐。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于2024年2月19日前完成推荐填报工作,正式推荐文件一并上传至“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我办将结合专项整治、审计、检查及日常工作等情况进行最终审核,按程序向社会发布。逾期未报者,视同放弃。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董杨威

 

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指导中心 刘冰

 

联系电话:0371-69690102 0371-69306160

邮 箱: rrezinhnbgs@163.com

地 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D509

 

2024年1月31日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