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 关于新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通告
珠海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医保〔2021〕87号)和《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国家谈判药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珠医保〔2019〕35号)的规定,现新增珠海博创大药房有限公司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
专此通告。
珠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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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