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呼伦贝尔市职业培训机构名录补贴职业(工种)目录的通告(2024年)


各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企业,广大培训对象:

 

现将我市职业培训机构名录和补贴职业(工种)目录予以公布。

 

一、凡有培训意愿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和企业职工均可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其中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

 

二、职业培训机构构要切实加强教学管理,切实履行教育教学责任,同时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自觉加强招生管理和广告备案工作,严禁超许可范围组织培训。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对违规培训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凡违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公布职业培训、评价机构名录补贴职业(工种)目录的通告2023.07.18》同时废止。


附件下载:

  1. 呼伦贝尔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录.docx

来源: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