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4年度上饶市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的通知

饶社险发〔2024〕3号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为加强和规范工伤康复管理工作,提高康复机构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工伤康复服务项目(试行)》和《工伤康复服务规范(试行)》(人社部发〔2013〕30号)及《上饶市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饶人社字〔2019〕16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下列单位为2024年度上饶市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现予公布。

 

上饶市社保中心统一与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全市工伤职工如需进行康复治疗必须在定点康复机构就医,否则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工伤保险各项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康复项目和标准,不断完善服务措施,认真履行服务协议。市人社局和市社保中心适时对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进行检查,如发现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及双方协议,将取消其定点机构资格。

 

上饶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4年1月17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上饶市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名单.doc

来源: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