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通知

石政办发〔202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22〕93号)要求,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不断增强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石嘴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标清单内容,按照职责分工,将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拿出有效务实举措,推动各领域服务项目有效落实。各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基本养老服务工作中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及政策创新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建立资金保障

 

各县区政府要建立稳定的基本养老服务投入保障机制,明确财政的支出责任,把列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项目所需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服务项目及标准落实到位。建立财政投入自然增长机制,适时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和补贴标准。

 

三、建立监督检查

 

各县区政府要针对清单项目,制定办事指南,优化服务流程,提高质量效率,保证清单项目落实到位。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机制,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强化清单制度实施过程的监管,保障制度有效落实。

 

四、营造浓厚氛围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推动公共服务行业履行社会责任,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项目。创新和优化服务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逐步发展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各类媒体要广泛宣传老年人养老服务政策,积极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老年人养老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

 

附件:石嘴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发布:202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