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高新区统计中心、经开区统计局、文昌湖区经发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统计、基层统计高级职称的推荐申报工作。

 

请于2024年3月6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至市统计局(地址: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第一综合楼701办公室,联系电话:2182017),逾期不再受理。

 

淄博市统计局

2024年2月5日


附件下载:

  1.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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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山东省 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2024-02-05]

来源:淄博市统计局
发布:2024-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