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统计主管部门、劳动人事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鲁统字〔2024〕11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报送时间

 

报送材料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按申报材料要求报送电子材料,同时报送部分纸质材料,纸质材料统一装入一个文件袋,外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明细表》(附件2)和《申报人员评审条件明细表》(附件3)。

 

(一)电子扫描件:同一多页文件,扫描成一个多页PDF或JPG文件,按顺序、正向排序。不同文件,各扫描成一个文件。

 

(二)纸质材料:提交的论文需提供知网查重报告,查询时间为论文发表时间的前一天。公示材料需近景、远景各一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表彰等级:按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附则”明确的范畴准确填写。

 

三、报送地点

 

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5楼西区市统计局人事科,联系方式:8090856、8090857。

 

潍坊市统计局

2024年2月6日


附件下载:

  1. 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通知.pdf
  2. 附件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明细.xlsx
  3. 附件3:申报人员评审条件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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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山东省 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2024-02-05]

来源:潍坊市统计局
发布:2024-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