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毕节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方案》的通知
毕市医保发〔2020〕13号
各县(自治县、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卫健局,金海湖新区文教卫旅局,百里杜鹃管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毕节市 2021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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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