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自治州 关于开展2023年度生态环境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的通知


根据《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文山州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2023〕-83号)要求,为有序做好2023年度生态环境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本州所属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态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条件

 

(一)申报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严格遵守行业职业操守和从业规范。

 

3.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崇尚科学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参与继续教育情况符合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并达到本行业要求。

 

(二)申报工程师职称,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知,对申报人所学专业不作限制。

 

三、申报截止时间

 

截止2023年7月31日(工作日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材料

 

1.《文山州2023年度生态环境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资格审议、评审名册》(附件1)。基层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须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标准要求填写《评审名册》盖章后报送纸质1份(A3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同一单位多人申报仅需报送1份即可。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2)一式两份。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中缝装订,表格须贴近期蓝底证件照片。评审表内容不能涂改,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要有明确审核意见,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未按规定填报的不予受理。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4.最高学历学位复印件。

 

5.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6.公示情况说明(附件3)及承诺书(附件4)。

 

7.国企事业单位提供聘用证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提供劳动关系证明。

 

8.继续教育证书、各类业务培训(进修)证书复印件。

 

9.业绩成果材料(代表性工作完成情况、获奖情况、获得专利情况、发表文章情况等)。

 

10.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等材料。发表的论文要有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本人论文,未发表的论文需报送电子版,文档命名为:“单位+姓名+标题”。

 

11.申报人电子照片。蓝底彩色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小为4:5,图片分辨率大小:最小为480*600,最大为960*1200;清晰度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200KB—1M;证件照的格式为jpg格式。照片文件命名为“姓名53XXXXXXXXXX”(中间不加空格和符号)。

 

12.以上申报材料除《文山州2023年度生态环境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外,其余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自行制作目录(必须编录页码),填写《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5),粘贴于申报材料袋上。

 

13.所有申报材料同时报送PDF扫描件,申报时一并提交,文件命名为:“单位+姓名”。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包含“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经办人签字、复印日期、单位公章。

 

五、其他事项

 

(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政策性强,标准条件严格。申报人员须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相关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在申报人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二)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本《标准条件》的申报评审专业为生态环境工程领域内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等专业。申报人员可根据自身经历和具备的业绩成果条件选择申报相应的专业。

 

(三)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变更职称系列专业的,可申报转评为现岗位所对应系列专业的同级别职称。转评后晋升高一级职称的,转评前后同级职称资格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四)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五)请各分局及时通知所属人员及辖区内符合条件相关企业人员按时申报,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冯燕,0876—3037175

 

联系地址:文山市河西路38号州生态环境局人事科503室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7日


附件下载:

  1. 1.文山州2023年度生态环境工程中级职称申报资格审议、评审名册(格式).xls
  2.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3. 3.公示情况说明(格式).doc
  4. 4.承诺书(格式).doc
  5. 5.申报材料一览表.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来源:文山州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