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通缴通取”的通知


各管理部、各缴存单位、各缴存职工:

 

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打通服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最后一公里”,以方便快捷的服务助力“玉溪之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打破原有的县(市、区)行政区域限制,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通缴通取”。

 

“通缴通取”是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均可受理玉溪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缴存登记、个人账户设立、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信息变更、转移、封存、启封、汇缴、补缴、异地转移接续等归集业务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签订按月委托对冲(提取)还贷等提取业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辖的任意一家管理部办理归集、提取业务。

 

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类业务,业务受理、审核、审批及档案管理,均由受理管理部负责。各管理部之间要加强协作,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资料异地协查工作的通知》(玉市金发〔2019〕3号)的规定,开展异地提取申请资料协查工作。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来源: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1-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