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宿迁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单位会员的通知


宿迁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成立于2017年12月15日,为宿迁市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被市民政局授予“2A级社会组织”,主要业务范围包含行业自律、调查研究、业务培训、信息发布、接受委托等。协会自成立以来,始终以法律已,以诚取信,团结合作,努力进取,维护本会会员的合法权益,承办开展了宿迁市人力资源从业资格培训、宿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便民方舟综合性招聘会、企业用工业务知识公益讲座、地方标准制定等一系列服务会员、服务产业、服务发展、服务社会的重要活动。现为更好地服务助力宿迁市人力资源行业发展,集聚更多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机构、团体和个人,提升协会的覆盖面,加大行业影响力,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单位会员。

 

一、入会条件

 

凡承认和遵守本协会章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可申请成为单位会员:

 

1、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社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3、企事业单位以及与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相关的其他社会组织、团体、学校等。

 

二、入会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入会。申请入会的单位提交入会申请表、法人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及其他相关证件,确保递交材料真实、有效,并自觉遵守协会章程。经协会秘书处审核同意后,报理事会批准。

 

三、会员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并予以监督;

 

3、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和申办协会活动;

 

4、当与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相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获得协会帮助;

 

5、单位会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人力资源交流活动时,可申请协会支持;

 

6、获得协会工作信息;

 

7、退会自由。

 

四、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2、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带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经营、诚信服务;

 

3、完善服务制度,打造行业品牌,维护行业信誉,不搞欺诈活动;

 

4、围绕协会宗旨,参加协会各项活动;

 

5、按规定每年按时缴纳会费(普通单位会员不收取会费);

 

6、向协会反映真实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报名事宜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本着自愿加入的原则,认真填写《宿迁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见附件),于2024年3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协会秘书处(以邮寄日期或电子邮箱发件时间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慧慧

联系电话: 0527-84359886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91号便民方舟一号楼201

电子邮箱: 2558047841@qq.com

 

附件:宿迁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doc

 

宿迁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2024年2月26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宿迁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doc

来源: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