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 关于明确2022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公布前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通知
遂医保发〔2022〕67号
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中华财险遂宁中心支公司: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遂府办规〔2022〕9号)、《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遂医保发〔2020〕84号)要求,经研究,2022年度遂宁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公布前,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6194元,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8097元。此起付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全市2022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公布之后,执行新标准。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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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