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 关于开展2023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年报的通知


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规范我市劳务派遣机构管理,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劳务派遣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规定,决定对温州市本级范围内从事劳务派遣经营业务的公司开展2023年度经营情况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仍在有效期内,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

 

1.在温州市本级申请的劳务派遣企业;

 

2.在温州市本级申请备案并开展劳务派遣经营业务的企业分支机构。

 

二、年检时间

 

年检对象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向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2023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以及相关材料。

 

三、办理方式

 

(一)本次年检采取全程网办,全省统一平台填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ps:www.zjzwfiw.gov.cn/),在首页搜索“企业用工登记和书面审查”,进入“企业用工登记和书面审查一件事”页面,按照《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年报系统操作手册(服务端)》说明进行操作。

 

(二)点击“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年报”进行填报。

 

(三)材料清单:

 

1.《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PDF格式),在平台填报后自动生成,下载加盖企业公章后回传;

 

2.劳务派遣证书附件照片;

 

3.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可暂时容缺,并按要求补报,建议提早准备);

 

4.单位现场照片;

 

5.场地所有权和租赁文件;

 

6.工资支付明细;

 

7.其他附件资料。

 

此材料清单供参考,系统会根据后续环节的填报内容,自动生成电子表单,另外填报内容涉及的被派遣员工信息(Excel格式),填报模板可从平台下载。

 

许可机关在收到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后,通过资料审核、机构经营状况抽查等方式,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年检;审验情况将通过平台反馈,劳务派遣单位进入“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年报”-“办事记录”,可查看办件号、事项名称、办理状态等事项信息,纸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无需加盖年检合格章,企业因业务需要须盖章的,请联系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年检要求

 

各劳务派遣单位应据实填报相关数据,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并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作为是否准予延续许可的主要依据。

 

请各劳务派遣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年检信息填报,逾期未填报的即视为年检不通过。请各劳务派遣单位认真研读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填报。

 

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未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或者年检未通过的,通过相关渠道向用工单位公示其名单,并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年检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依法不再予以延续审批。

 

五、年检咨询

 

联系电话:0577-88928768

联系邮箱:3805119453@qq.com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市民中心B幢1楼156窗口。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劳务派遣单位年检年报系统操作手册(服务端)》.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平台

来源: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