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 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申报的通知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383号)规定,县(市)级以上人社行政部门提前一年接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正常退休申报申请。

 

一、申报范围

 

退休待遇领取地在鸡西市,2024年12 月底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自2024年2月23日起办理正常退休申报业务。

 

二、法定退休年龄要求

 

1.男年满60周岁。

 

2.女性企业管理人员 、女性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年满55 周岁。

 

3.女工人和女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企业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企业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50周岁退休。

 

三、申报方式

 

1.直接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退休申报。

 

2.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退休申报。

 

 

3.通过登录以下网址进行申报。

 

http://113.2.133.36:1977/tx

 

四、所需材料

 

有档案人员:档案托管卡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原件、户口簿原件(本人页)。

 

无档案人员:二代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原件、户口原件(本人页)。

 

注:因个人或所在单位原因未能及时申报的,责任后果由个人或单位自行承担。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6日



相关文章:

  1. 黑龙江省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0-11-30]

来源: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