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社保:关于做好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和预审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和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8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和预审工作,切实解决参保人员因档案管理和预审脱节问题而引发的退休时间滞后、养老保险待遇补发等矛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参保企业要动态监测,做好拟到龄退休人员数据接收、初步审核和情况反馈等前期工作

 

现已联系工程师提取2024年度社保业务系统中拟到龄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并通过QQ将数据下发至各单位,请经办人员及时联系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获取数据。各参保企业要动态监测未来12个月内拟到龄退休人员信息,通过核对个人档案、与参保人员本人沟通确认等方式做好办理退休手续前的基础信息确认工作,并及时向市社保中心反馈确认结果。

 

二、各参保企业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把职工退休资格认定预审关

 

参保企业要自行建立所属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电子资料库,掌握未来12个月内拟到龄退休人员范围,收到市社保中心下发的拟到龄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后要及时联系该类人员档案管理部门查询档案,参照个人档案记录核实反馈数据准确性,对当事人存在的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参保时间等基础信息错误等问题及时向市社保中心提供佐证资料予以更正,为拟到龄退休人员顺利办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定夯实基础。

 

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和预审工作,关系到参保人员切身利益,请各参保企业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要求,明确职责,完善程序,责任到人,坚决杜绝参保人员档案“只存不管”和“管查脱节”等问题,为参保人员顺利办理退休手续提供可靠保障。

 

获取数据联系方式:

 

QQ:3401327600 3058324239

电话:0937-2851825 0937-2613876


发布:2024-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