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2023年全年全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92元,比上年增长7.2%


2023年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年全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92元,比上年增长7.2%,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661元,增长6.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7.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08元,增长8.3%,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43.7%。

 

全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930元,比上年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924元,比上年增长11.7%。

 

9月起将各市县(三亚除外)城市低保提高至69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640元/月。年末全省共有3.2万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较2022年底增长0.49%;14.6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较2022年底增长2.10%;2.4万人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较2022年底增长3.56%。


来源:海南省统计局
发布:2024-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