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 关于2024年市直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告


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精神,我市自2024年3月1日起启动市直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

 

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1.脱贫劳动力;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且属于失业状态,并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以下人员;

 

①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

 

②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③失地农民;

 

④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⑤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⑥毕业两年以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⑦残疾人;

 

⑧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1.对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上述三项社会保险费。

 

2.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3.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职工,享受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间起算)。

 

三、申报资料

 

1.《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及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

 

4.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

 

初次申报须提供以上资料,再次申报仅须提供《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及附件。申请表及附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

 

1.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就业登记(在孝感市民之家人社窗口办理);

 

2.提交申报资料。

 

社保补贴初次享受月份自就业登记时起算。

 

咨询电话:0712-2702637

 

孝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4年2月22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xlsx
  2. 附件2:企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xlsx
  3. 附件3:企业社保补贴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表.xlsx

来源: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