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关于申报2023年工伤预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9〕7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海南省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实施方案》(琼人社发〔2022〕1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做好2023年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预计金额

 

2023年工伤预防项目预计总金额为300万元。其中: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合计120万元以内、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合计120万元以内、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专项培训项目60万元以内。

 

二、申报项目内容

 

本期申报涉及12个市县(文昌、琼海、万宁、东方、昌江、临高、澄迈、定安、屯昌、琼中、五指山、乐东)委托省统一开展的工伤预防工作、省本级工伤预防工作和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工作,分类归集为工伤预防宣传、工伤预防培训和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共3个项目。

 

(一)工伤预防宣传

 

开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政策宣传;开展工伤事故预防、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病防治等相关知识宣传。围绕建筑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低碳制造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新就业形态行业等工伤预防重点领域自主提出准备实施的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宣传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短信宣传、现场集中宣传、图书资料宣传品和新媒体宣传等各种形式。宣传范围为省本级和上述12个市县。

 

(二)工伤预防培训

 

开展《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政策、工伤保险经办工作知识培训。结合行业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管理政策法规、管理知识、操作技能、典型案例等相关知识培训。围绕建筑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低碳制造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新就业形态行业等工伤预防重点领域自主提出准备实施的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培训范围为省本级和上述12个市县。

 

(三)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专项培训

 

1.培训对象:全省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78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78人)、班组长(78人)。

 

2.培训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点):

 

(1)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培训要点(线上培训不少于14学时,线下培训不少于14学时)。

 

线上培训要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职业危害及预防;事故事件管理;危化品工伤事故形势及典型案例分析;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相关内容。

 

线下培训要点:安全领导力;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管理;国内外有关先进管理理论和方法。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要点(线上培训不少于14学时,线下培训不少于14学时)。

 

线上培训要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职业危害及预防;事故事件管理;危化品工伤事故形势及典型案例分析;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相关内容。

 

线下培训要点: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应急管理;国内外有关先进管理理论和方法。

 

(3)班组长培训要点(线上培训不少于27学时,线下培训不少于18学时)。

 

线上培训要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危化品安全基础知识;典型案例分析;工伤保险和工伤预防政策相关内容;班组长与安全生产。

 

线下培训要点:班组长与安全生产;危化品安全生产管理技术;职业危害及防护知识;事故及应急处置。

 

三、申报事项

 

(一)申报主体条件

 

申报主体为行业协会和企业等社会组织。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应具备《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程序

 

1.如实填写《海南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安排、预算,提出项目考核绩效目标;编制预算时,培训费(含师资费)参照《海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琼财行〔2017〕442号)有关规定及项目标准执行。

 

(三)申报数量

 

每个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书只能申请1个项目(工伤预防宣传项目或工伤预防培训项目或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专项培训项目),不能同时申请2个及以上多个项目,也不能在项目申报书中同时涉及宣传与培训。

 

(四)申报材料

 

1.海南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

 

2.《海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所需的佐证材料(营业执照、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等)。

 

3.申报承诺书(附件2)。

 

(五)申报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2年6月28日前。

 

2.方式:制作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229975463@qq.com。)

 

四、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文本签字盖章部分务必清晰完整,扫描成PDF版本提交,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材料受理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行政审批办公室,0898-65203021;申报事宜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和失业保险处,0898-65380537。

 

附件:

1.海南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

2.申报承诺书

3.海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4.海南省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实施方案

4—(1-4).危险化学品企业“三类人员”培训附表(1-4)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6日


附件下载:

  1. 1.海南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doc
  2. 2.申报承诺书.docx
  3. 3.海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doc
  4. 4—(1-4).危险化学品企业“三类人员”培训附表(1-4).xls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