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税务:2022年5月份三项社会保险费征期延长到5月31日


我省《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8号)已于23日发布,为让缴费人充分享受缓缴政策,省人社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延长2022年5月份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征期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134号),文件规定:

 

将2022年5月份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征期延长到5月31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


相关文章:

  1. 河北省 关于延长2022年5月份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征期的通知 [2022-05-23]
  2. 河北省 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05-23]

来源:河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