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税务:2022年5月份三项社会保险费征期延长到5月31日
我省《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8号)已于23日发布,为让缴费人充分享受缓缴政策,省人社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延长2022年5月份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征期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134号),文件规定:
将2022年5月份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征期延长到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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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