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 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的重要提醒!(2022年5月31日截止)


我市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将于2022年5月31日截止,没有完成申报工作的单位请抓紧时间办理。

 

一、申报范围

 

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二、申报要求

 

1、2022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人数以2022年4月征缴计划人员确定。2022年4月至6月基数申报期间参保单位在办理人员新增(转入、续保)时须一并填报当前年度及下一年度缴费基数;原参保单位和现参保单位为其重复申报工资收入的,以现单位申报为准。养老保险办了退休手续,医保因不足缴费最低年龄职工的工资统计维护成“1”(系统会自动维护新年度最低缴费基数)。

 

2、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后,将根据2021年度平顶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保底”、300%“封顶”后,作为2022年度医保的月缴费基数。7月1日生效后,本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再调整。

 

3、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关系到每位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参保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如实申报,并组织职工本人进行确认。逾期未申报的,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的规定,医保系统将按该单位2021年度月缴费基数的110%自动调整,作为2022年度的月缴费基数。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单位注册登陆“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官网(https://ggfw.ylbz.henan.gov.cn),办理路径:服务目录→单位服务→经办服务→单位缴费申报→标志项选择“在职”→模板下载→生成“工资申报文件”,只需维护表格中的“申报工资”项,“批量上传”进行数据回盘,同时上传《申报承诺书》、《单位缴费基数申报表》。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5月31日,如有问题可咨询本辖区医保部门。

 

 

四、注意事项

 

1、新年度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申报以2021年度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数为准;计算方式为全年工资、奖金、福利性收入等合计除以12,精确到“元”。工资总额没有明确或无法核定的参保职工,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灵活从业参保人员,将根据2021年度平顶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新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

 

2、统计缴费工资总额口径:按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以下六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线上申报须提交《申报承诺书》、《单位缴费基数申报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灵活就业人员无需提交材料。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医保网厅

来源: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