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 关于市直参保单位申报2022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市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许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7月1日起按新的缴费基数征缴。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直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2年5月23日-- 6月22日
三、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报
1.参保单位注册登录“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办理流程见附件1;
2.参保单位应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要求,下载《单位缴费基数申报表》认真如实填报上传,上传时表格内容不能超过1000行,如人员较多的单位,可拆分开上传。同时,将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缴费基数申报表》拍照后上传至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3.在许昌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下载《单位承诺书》(附件2),由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拍照上传至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4.上传的所有资料作为电子档案,具有法律效力,参保单位要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线下申报
因信息系统数据异常、破产改制或其他特殊原因,确实无法进行线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可通过线下申报。
1.参保单位经办人携带U盘到市医保中心稽核科(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B座一楼 0115-2房间)拷贝本单位参保人员信息数据;
2.认真如实填写本单位职工2022年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表,申报表中的开始年月填202207,结束年月填202306,该表经职工本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3.许昌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下载《单位承诺书》(附件2),由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数据及《单位承诺书》报送至市医保中心稽核科。
四、注意事项
(一)未参加公务员补助保险的参保单位不用申报退休人员工资基数;
(二)参保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要求和本单位职工2021年工资发放总额,为每位职工(在职和退休)如实填报2022年度月平均缴费基数;
(三)参保单位下载或导出的数据库,严格按照模板格式录入,只需填报缴费工资基数一列,人员顺序和表格其他内容不得更改,否则省平台无法接收。
五、对未按规定申报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对不如实申报、少报、瞒报缴费基数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列入稽核对象进行重点稽核。
联系电话:2622938 2621359
QQ交流群:415021920、545256053
附件1:网厅办理流程
附件2:申报承诺书
许昌市医疗生育保险中心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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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网厅办理流程
1.“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厅网址:
https://ggfw.ylbz.henan.gov.cn/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
2.注册后点击“单位登录” 3.点击“经办服务”--“模板下载”(输入导出文件名)--“确定”
4.点击“用户中心”--“下载记录”--“下载”(下载文件到本地电脑)
5.如实填写本单位人员信息,严格按照模板格式录入
6.点击“批量上传”--“选择文件”--“上传”《单位承诺书》及《单位缴费基数申报表》--“保存”
附件下载: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许昌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