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 关于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公告


市直各参保企业、代理机构:

 

根据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关于“养老保险待遇全部通过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的工作要求,我市将进一步落实社保卡在人社领域身份凭证、信息查询、支付结算、待遇发放等方面的全面应用。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默认使用社保卡银行账户发放待遇,个人有特殊需要的,可申请变更为其他银行卡。

 

为不影响职工权益,请各单位尽快通知退休人员、遗属人员本人,所有未通过社保卡发放待遇的,需全部变更为通过社保卡发放待遇。由各参保企业、代理机构于6月30日前将变更人员名单报送市社保中心。已使用社保卡领取待遇的人员,继续按现渠道领取。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保卡的职工,请尽快到银行社保卡服务网点制卡和激活。

 

有特殊需要申请保留或变更为其他银行卡的,由单位收集职工个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银行卡(存折)复印件、个人联系电话,于6月30日前报送市社保中心。

 

报送地点:振兴西路166号聊城市人社局516室

社保卡业务咨询电话:0635-12345

企业退休待遇发放咨询电话:0635-2189221

 

聊城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2年6月7日


来源: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6-07